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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k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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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物业? 谁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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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30 16:42 |只看该作者
为深入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根据《信阳市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 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2025年3月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物业问题专项行动。经过一段时间的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我市物业服务小区及企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未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相关信息、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小区消防安全存在隐患、小区电梯存在安全隐患、小区环境卫生较差、日常监管缺失等。现集中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举一反三,以案为鉴,严格自律,依法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企业自身管理,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提高小区业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国基建报 2025-09-30 《信阳通报一批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的典型案例》)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4466294560874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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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30 16:46 |只看该作者
小区公共收益原始资料是“商业秘密”?法院判决:业主有权查阅 小区电梯广告、停车位等公共收益关乎每位业主的切身利益,这些收益背后的详细合同与凭证,业主是否有权查阅?近日,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业主知情权纠纷案件,判决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开公共收益原始资料,有力保障了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25-09-29 姑苏晚报)https://www.subaonet.com/2025/szms/0929/brY0NL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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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30 16:59 |只看该作者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包括电梯广告、停车费、公共空间租赁费等)归全体业主所有,需单独列账并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然而现实中,这笔本应“反哺”小区的资金,却成了部分物业公司的“摇钱树”,直接导致不少小区维修资金短缺,电梯老化、水管漏水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公共收益去哪儿了?必须查清楚!面对业主诉求,城管部门针对物业侵占公共收益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目前,市民诉求焦点主要集中在公共收益不入账、少入账以及虚增项目列支等方面。 城管执法部门强调,如业主委员会委员、物业服务企业、自行管理执行机构或者代理记账机构挪用、侵占公共收益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追回挪用、侵占的公共收益,并归还业主,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挪用、侵占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挪用、侵占公共收益构成犯罪,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2025-09-30  新民帮侬忙 《“谁动了我们的‘钱袋子’?!”物业侵占小区公共收益,上海立案严查》)https://cgzf.sh.gov.cn/channel_8/20250930/545fdb028cf04966a1c1732c6b3788d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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