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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信息内容涉及的物业单位名称:深圳市三*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9144030074323596XC)
虚假内容如下:
1. 物业的基础信息得分中的“物业合同备案”,满分10分该物业公司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众号上显示得分为10分。请问这个物业公司跟业主连合同都未签过,居然能做到物业合同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已备案?深圳市三*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是深圳市丹枫白露苑小区,该小区已经3年没有业委会了,物业合同从小区落成那年(2000年)就没有更新过,第一届业委会也未有跟这个物业公司签定过合同?恳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能否把这份备案过但是业主没从未见过的物业服务合同给所有业主看一眼。
2. 该物业公司信息公开得分7.5分,该公司在住房和建设局APP上从未上传过“业务收支详情”页能算是信息公开?
3. 业主满意度得分10.14分,请问这个评分是根据什么来的。
4。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下面认定物业良好信息得分的计分说明里面记录,2024-10-17 配合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市、区住房和建设部门加强业主身份绑定宣传,提醒业主关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并进行身份绑定,提高在管项目的业主身份绑定率。今天就是2024-10-17,且不说我作为业主完全没有收到来自过关于这部分信息提示。就问:这个物业公司是怎么能在昨天就提前说他们在17号能做完这件事,而这个时间逻辑都这么荒唐的事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你们也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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