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消费者协会:
我要对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投诉。2024年11月24日,我在长城宽带罗湖营业厅办理宽带退费业务,合同明确约定退费金额1040元,退费将在6个月内完成。但至今已8个月,退款仍未到账。
多次联系长城宽带客服,对方总是以内部加急处理为由敷衍我,未采取任何实际行动解决问题,导致我长时间未能收到应得退款,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的规定 。
我恳请贵协会介入调查,督促长城宽带尽快退还我1040元费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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