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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有关部门领导: 我们是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一区181栋城中村的业主,反映该漏洞管理处长期存在的电费高收费、变压器超载断电等问题,具体问题如下: 一、当前存在的严重问题1.电费违规加价 物业收取电费 1.0元/度,水费6块/吨,且拒绝提供正规的水电发票,涉嫌违反《电力法》第44条及《价格法》第12条。一直以来每家居民每月水电管理处加起来上千元,在城中村中极为少见的。 2.变压器老化,频繁断电,希望直接报废处理不要再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本楼栋变压器已使用超16年,夏季负载率超90%,每周断电3-5次,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多家居民的电器设备被损坏,家中着火,楼栋电表多少烧毁,希望报废处理掉,别再供居民使用了,由供电局介入更新设备。 3.供电局同流合污,支持管理处加收电费 本楼栋与其他楼栋,樟坑一区179栋至183栋5栋共用一台5千伏变压器(开发商留下),近期用电量15千伏已超负荷3倍以上,多次超负荷爆炸停电,楼栋的住户电器、电表等也经常烧毁。没办法下本楼栋已停电由供电局进行抢修,供电局与管理处私下协商好,将182栋、183栋独立移交供电局供电,遗留179栋-181栋3栋仍由原开发商留下的变压器供电,仍由管理处加价收取高额电费。剩下的3栋的用电量最少10千伏,远远超出原来的5千伏变压器负荷,还是会经常停电爆电着火的。供电局与管理处同流合污,估计是收了好处,只处理移交2栋供电,其余3栋仍留给管理处加收费用。二、我们的诉求1.立即查处电费乱收费,请市场监管局依据《电力法》第75条,责令管理处退还多收电费,并处以罚款。 2.请求将樟坑一区181栋变压器纳入供电局直供,不再由第三方管理处额外收取0.3元/度的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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