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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得事小事大——旧话要重提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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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9 09:0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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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得事小事大——旧话要重提十五
说明
“旧话”。笔者于2022学年提出质疑,2024学年。
“要重提”。“的”、“得”使用似乎事小,但关乎知识的正确传递则事大——不要误人子弟。
“十五”。上一篇《新的难得糊涂——旧话要重提十四》。
别字差错(1-1)
2024学年五年级下册《景阳冈》,23页:
酒家道:“你这条长汉,倘或醉倒了时,怎扶的你住?”
浅析
“的”似应为“得”。
《景阳冈》之《水浒传》问世时,“的”、“得”可混着用,现时不可混着用。
“怎扶de你住?”之“de”,应“得”而非“的”,即应“怎扶得你住?”而非“怎扶的你住?”:常识——补语“你住”前用“得”。
选用原著作教材,可直接把这“的”改为“得”,或间接地通过加注说明这“的”应为“得”。后者的操作如本课文(23页)之例:
主人家,你且来看我银子,还你酒肉钱勾么?
注释
〔勾〕同“够”,这里读gòu。本文有的用字与现在不同,遵照原文,未加改动。
    或曰,有注释的后面一句“本文有的用字与现在不同,遵照原文,未加改动”,就无须赘言了。
    答曰,部分学生不因这一句就知道这“的”应为“得”的。若然,则不作为,客观上就是传递了错误的知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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