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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天骑共享单车上下班,活动区域在福田,途径几个人行横道,由于出租车过人行横道时不按《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减速让行,我本周在不同路口,有三次差点被出租车撞,还遭到出租车司机粗暴的辱骂,现在出租车司机的安全服务、安全运营意识亟需加强!!!以下是两起危险事件,虽未引起人伤事故,希望借此相关部门引起重视,建议采取警告、宣传等措施。
1、2月17日 18:40-18:40,在益田路往福华三路人行横道上,某运营出租车未按规定进行减速让行,反而在充分观察到有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欲加速通过人行横道,与行人抢道,发现无法抢道成功后采取制动措施,险些酿成人伤事故,随后驾驶人在车内对行人进行辱骂。
2、2月20日 7:20-7:30,在滨河大道往福田路方向的人行横道上,某运营出租车未按规定减速让行,在观察到有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加速通过人行横道,欲与行人抢道,发现无法抢道成功后采取制动措施,险些酿成人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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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自行车通过人行横道时,应该下车推自行车通过人行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