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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节副尉[8级]
如果相关部门人员 对于基层社区发生的一系列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件“视而不见”?对于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诉求“躲闪回避”?这又如何能够 站稳群众立场、坚持人民至上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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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建设局授权发布: 尊敬的网民朋友: 针对您反馈的丹枫白露苑小区物业服务评价得分情况,我局立即进行核查,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物业合同备案”信息。2022年12月21日发布的《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物业服务信息计分标准》(以下均简称《计分标准》)表一企业基础信息序号2的计分规则,列明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包括的情形。根据深圳市物业管理信息平台(以下均简称平台)采集的信息,深圳市三九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上传了黄贝街道文华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在管证明,故平台自动认定该小区已备案。后续我局将结合实际情况严格区分物业合同备案的情形,优化物业平台程序,指导区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事项。 2、关于“信息公开”信息。以业务收支明细表为例,丹枫白露苑小区已经按要求分别于2024年4年18日、2024年7月17日、2024年10月21日在物业平台上传了2024年前3个季度的业务收支明细表,您可通过平台的“信息公开”模块查看具体信息。您截图的2024年第二季度的业务收支明细表,在该表左下角物业企业有上传一个附件“2024年第2季度丹枫白露苑物业服务收支情况公示.pdf”,您可以点击进入查看详细公示情况。根据平台采集的数据,丹枫白露苑小区2024年应公开信息24次,截至2024年10月17日已公示信息18次,公开率为75%。根据《计分标准》表一企业基础信息序号6的计分规则,信息公开项指标满分10分,按照实际公开率计算具体得分,10月17日的得分为10×75%=7.5(分)。 3、关于“业主满意度”得分。根据《计分标准》表一企业基础信息序号7的计分规则,业主满意度项指标满分15分,现小区满意度得分为67.24,按满意度比例67.24%×15=10.09(分)。您可以经由业主端“评价小区”功能模块选择评价排名页面,输入“丹枫白露苑”查询本小区满意度评价得分和具体评价数据。 4、关于良好信息得分认定中业主绑定率信息。根据《计分标准》表三序号7的计分规则,该信息由物业平台自动采集,每日24时以该小区的绑定率为准,计算该项良好信息得分,满分10分。根据平台目前最新的数据,丹枫白露苑小区的业主绑定率为74.3%,故本项得分为10×74.3%=7.4(分)。因平台会根据每天24时的绑定率情况更新本项的得分,故您每天看到的认定日期是当天的日期。本条规则本意是鼓励物业企业配合住建部门加强业主身份绑定工作,方便更多业主通过平台参与电子投票、业主评价、信息公开等小区事务,充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非常感谢您对深圳市物业管理的关心和建议,我局将适时修订《深圳市物业服务评价管理办法》和《计分标准》,不断完善物业服务评价相关指标,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物业服务市场环境。
正视问题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只有正视问题才能解决问题!
可以的话回复我一下,我们尝试一下如何更换物业
”管理比较到位,业主们满意度比较高”?这种“优越感和评价”从何而来?某些利益集团代言人,习惯于搞“掩耳盗铃”式“自我表扬”,这样“忘乎所以”式“自嗨”,只会使整个行业“自欺欺人、止步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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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合同》应该是物业公司与(服务对象)广大业主群众(通过业主大会表决)双方签定的合约!如果连甲方(业委会/业主大会)都缺位的话?这个《物业合同》与谁签定?这样的《物业合同》备案情形的目的、作用、意义 是什么?这就是未经甲方“主人”许可、巧取豪夺的流氓行为!又如何能“保障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呢? 2.如果没有广大群众(业委会/业主大会)参与监督和财务审计(审核)的报表公开(业务收支明细表 等数据),是想通过“官方平台” 用这样的"信息公开" 让相关部门在为物业公司单方面提供的内容(报表的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公开背书吗?这样的"形式公开" 它的目的、作用、意义 又是什么? 又如何能“保障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呢? 3.如果没有建立对物业公司(社区“大管家”)有效的监督、考核、淘汰(征信)的退出机制?没有主要参照服务对象广大人民群众(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投票、评价结果?该服务小区的《业主大会》没有一票否决权?“业主满意度”连服务对象自己都说了不算?如果群众手中的“表决器"被代行,这样“业主满意度”评价得分 目的、作用、意义 又是什么? 俗话说得好:“金杯银杯都不如老百姓口碑”! 4.现在早已是数据/信息时代,"业主绑定"联网认证应属最基础工作,本不应该作为评分加分项。反而每个小区居民参与度(真实投票率)才是反映对基层工作的认可程度、基层人员的信任程度;更应像成熟的"网购平台”一样,不仅对物业服务有评分,更应有(实名/匿名)服务评价!这样才有利于整个物业行业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督促小区的物业更加专业化、规范化,让物业有所作为),这样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望与需求! 应该让基层社区“末梢”变为治理“前哨”,将物业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才能构建物业管理新格局!
一阵见血 就看神秘的有关部门是不是又开始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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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相关部门人员 对于基层社区发生的一系列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件“视而不见”?
对于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诉求“躲闪回避”?
这又如何能够 站稳群众立场、坚持人民至上 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