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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水源,人人有责——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为减少人为污染水源,进一步保护我们的饮用水水源地,我们一直在努力、在行动、再坚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向你们倡议如下: 一、争做饮用水源地保护践行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提高文明素质,节约水资源,爱护水环境,坚决杜绝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毒鱼、烧烤、露营、乱扔垃圾,不在保护区内从事养殖、破坏林木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行为。
二、争当饮用水源地保护宣传员。要主动宣传保护饮用水源地的重要意义,做保护水源、美化环境的倡导者呵传递者,营造“保护水库、共建绿色家园”的浓厚舆论氛围,影响和带动更多的人自觉保护饮用水源地,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三、争做饮用水源地保护监督员。积极支持饮用水水源地的整治和保护工作,敢于批评、勇于制止破坏、污染水源的不文明现象和违法行为,做到敢说敢管,互相监督,合力保护水源地水源安全。
饮水关乎你我他,保护我们共同的“大水缸”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共同呵护我们的一池碧水,共建和谐绿色健康家园!
中环博宏(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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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