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论坛

搜索 高级搜索
百宝箱
 注册 | 找回密码
查看: 651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广东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二)系列③

Rank: 4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2-9-27 10:1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马上注册,知更多事,识更多人,玩转大深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投资理财类养老诈骗
    (一)基本案情
     2013年9月至2020年9月,被告人廖某萍在其经营的书店已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经营、且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虚构其与政府单位有合作订单、购买书本需要资金周转、书店扩大业务、投资人脸识别设备等事实,以月息3分至1角不等的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骗取77名被害人借款319笔共计1621.4万元,其中绝大部分被害人为老年人。所骗款项被廖某萍用于归还高利贷及日常开支,造成被害人实际损失454.3万元。
    梅州兴宁市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被告人廖某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以诈骗罪判处廖某萍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0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退赔各被害人。
    (二)诈骗手法
     不法分子以高息“借款还贷”为诱饵,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拆东墙补西墙”等手段,引诱防骗意识能力较弱的老年人出借款项,给众多老年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三)防骗提醒
      此类投资理财项目常以“高息红利”“短期回本”“稳赚不赔”为诱饵,以“资金断裂”“周转不灵”“爆雷跑路”为结局。老年人群体往往信息渠道少、辨识能力弱、风险意识欠缺,民间借贷更需谨慎。一定要谨记高回报伴随高风险,承诺给予超出法定的高息回报都是骗局,不受法律保护。老年须守好“养老钱”,多与家人或者向正规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咨询,选择合法渠道理财才有保障。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快速回复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关闭
111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