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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废城市”内涵及其解释 什么是“无废”,包含哪些衡量目标及指标,社会并没有形成共识。美国化学家保罗·帕尔默(Paul Palmer)1973年提出“零废弃”概念,成立“无废系统公司(Zero-waste System Inc)”。20世纪90年代以来,“零废弃”理念逐渐为社会接受。2004年,国际零废弃物联盟(Zero Waste International Alliance)通过国际公认的“零废弃(无废)”定义:“为保护所有资源,对产品、包装和材料进行负责任的生产、消费及回收利用。在此过程中,不焚烧且不向土地、水或空气排放任何威胁环境或人类健康的物质。” 2017年,杜祥琬院士等研究认为,“无废社会”是“通过创新生产和生活模式,构建固废分类资源化利用体系等手段,动员全民参与,从源头对废物进行减量和严格分类,并将产生的废物,通过分类资源化实现充分甚至全部再生利用,使整个社会建立良好的废物循环利用体系,达到废物近零排放,实现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共赢”。 总的来说,“无废”不是没有废物,而是居民知道自己生活中产生的废物去哪,专业人士能追踪废物流;固废得到了尽可能的资源化利用和最终的无害化处置。“无废城市”是一个新概念,不是城市不产生固废,而是废物对市容、对居民生活影响很小;居民对废物没有“违和感”,因而是一种城市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国办文件中的“无废城市”,是一个空间概念,因为覆盖工业(包括矿业、建筑业)废物、农林废物、生活废物及危险废物。每个城市,无论人口多少、规模大小、地处何方,都有生活垃圾,而其他废物则会因城而异。 “无废城市”建设的国内外实践 发达国家不仅提出零废弃概念,更付诸城市管理实践。1995年,澳大利亚堪培拉颁布《零废弃物2010年议案》,成为将“零废物”作为官方目标的首个城市。进入21世纪以来,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纷纷提出“零废物”“零废弃”的发展愿景。2000年日本公布《循环型社会形成促进基本法》,并于2019年出台《第四个循环型社会形成促进基本计划》提出到2025年目标和七项举措。2014年,欧盟发布“迈向循环经济:欧洲零废物计划”及“循环经济一揽子计划”。《新加坡可持续蓝图2015》提出建设“零废物”国家愿景。旧金山、温哥华、斯德哥尔摩等城市纷纷提出“无废城市”(Zero-waste City)建设蓝图;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联合组织——C40城市集团(成员包括中国、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中的23个城市签署了《迈向零废物宣言》(Advancing Towards Zero Waste Declaration),指出未来可持续、繁荣、宜居的城市必将是无废物的城市,并承诺到2030年实现垃圾减量8700万吨的目标。 我国的“无废城市”建设也有一定基础。以城市垃圾为例。2017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住建部牵头制定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全国46个主要城市进行强制分类试点。2019年,生态环境部确定深圳、包头、徐州、西宁等11个城市及雄安等5个有代表性的新区/开发区作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2019年7月,《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出台。北京、深圳先后于2020年5月、9月强制实施垃圾分类。各试点城市和省区市也纷纷加大垃圾分类力度,“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成为不少城市的动员口号。 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明确国家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明确并细化了固废种类及其相应的防治制度、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以及个人、组织等利益相关者固废治理主体责任,对违法行为实行“严惩重罚”,为“无废城市”建设奠定了法律基础。 城市固废治理技术路线选择 固废,依照《固废法》,包括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农业固废及危险废物等。固废产生量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变化,基本遵循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发展轨迹:发展初期随着经济发展水平而增长,达到峰值后开始下降。据有关部门估算,我国目前每年产生的固废中,农业约占47%,工业约占30%,建筑垃圾约占18%。城乡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占比较小,分别约占比4%和1%。工业固废2012年左右达到峰值后缓慢下降,建筑垃圾总量上持续增长但增速逐渐稳定,生活垃圾依旧处在增长阶段。因此,“无废城市”建设应当分类别分阶段推进,并制定具体的技术路线图。 一是对价值高环境风险也高的固废,企业大多会自愿参与资源回收利用,政府要建立严格的惩罚机制,强化规制,强制企业或经营者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公众和社会组织要发挥监督作用。二是对价值高环境风险低的固废,如建筑垃圾等,应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加快“利废”产业的市场化、产业化和智能化发展。政府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培育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参与竞争。三是对价值低环境风险高的固废,政府要对废物产生和处理企业严格监管,坚持污染产生者付费原则,通过特许经营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处理,推动有毒有害物质减量化并严格控制进入环境。四是价值低环境风险也低的废弃物,居民、商业组织、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等承担相应责任,个人、家庭和社会组织要参与废弃物回收、分类和处理。总之,高价值的固废要利用最大化,而高环境风险固废则要尽可能实现最大化减量处理(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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