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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9日,名昇集团忽然入驻东乐花园,并于7月20日启动签约。该开发商未经政府批准,私自进入社区进行签约和宣传活动,已属于违法行为。若是政府行为,为何此前业主们并未收到任何意见征集等通知。请东湖街道办进行跟进查处。
1 K5 b: Q6 A+ N& N2 U* L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以旧住宅区为主的城市更新单元,应当由区政府组织开展现状调研、城市更新单元拟订、意愿征集、可行性分析等工作,由区城市更新职能部门申报。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经批准后,由区政府,组织制定搬迁补偿安置指导方案和市场主体公开选择方案,经占建筑物总面积90%以上且占总数量90%以上的业主同意后,公开选择市场主体。最后,由市场主体与更新单元内业主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地产开发商私自进驻旧住宅区开展城市更新前期工作,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行为均严重违反以上规定,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该开发商未经政府批准,不得进行签约和宣传活动,属于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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