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光明区消防基础设施现状建设不足的情况,增强城市消防灭火和应急救援的能力,拟对[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修编)01-28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修编),01-28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29381平方米,容积率“3.5”,无配套设施项目,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将01-28地块拆分为01-28-1及01-28-2两个地块,01-28-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24288平方米,容积率为“3.5”,无配套设施项目,备注“规划”;01-28-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用地面积为5093平方米,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消防站”,备注“规划”。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刊登外(报纸公示不含附件,详情请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及我局网站),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展示: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
3.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旧围1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荔乡路和美明路交汇处北侧,圳美变电站东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7),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2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755)27403560
附件:1.[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修编)01-28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0年6月23日
谢谢发帖分享关于[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修编)01-28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