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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讯】(记者 钟鸿冰)进入汛期的深圳,强对流天气多发、降雨集中,容易引发洪涝险情、地质灾害。若是遇到自然灾害,以及危险事故等突发事件,人员需要进行安置避难时,进入应急避难场所。记者获悉,目前,深圳的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增至613个,室外应急避难场所218处。 什么情况下提供避难场所?结合深圳本市突发事件特点,重点向高温、寒冷、台风、暴雨、洪(潮)涝灾、地质灾害、火灾、重大危险源事故、恐怖袭击、核设施事故、地震、海啸、交通滞留等13种突发事件提供避难场所,为紧急疏散的避难人群提供安全的避护场所。 据介绍,应急避难场所物资、设施都是有保障的。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内储备有适量的食品、饮用水、防潮垫、毛毯、洗漱用品、常用应急药品等物资。同时,应当保障场所供水、供电、照明、通信、厕所、住宿(休息)、洗漱等基础设施,有条件的应当完善通风与空气调节、物资储备、应急医疗救护、应急广播、安全监控等设施。 在紧急情况下,深圳市应急管理部门可依法统一协调全市应急避难场所的开放使用和管理。深圳各区(新区)政府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根据突发事件预警预报和实际应对工作需要,作出应急避难场所启用决定。已经确定启用开放的应急避难场所,应当无偿对避难人员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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