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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需于民] 罗湖区嘉宾路芙蓉大厦E座经贸楼违规改变楼宇功能,在居民楼开火锅店烧烤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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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9 19:2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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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投诉事项: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芙蓉大厦经贸楼E座首层(不动产权证用途不含商业)被违法用作火锅店、烧烤店等经营性场所(烧烤店于本月5号已经开业),违反土地用途管制及规划法律法规,恳请依法查处。

事实与依据:
1.土地用途法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该地块用途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依法确定,载明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书》中。
2.涉事场所性质违法
(1)经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开信息,芙蓉大厦经贸楼E座所属地块(H112-0025)规划用途为办公及住宅;
(2)其不动产权证(详见附件)登记用途为“车库、综合用途”,无商业用途许可。
(3)现首层被出租用于火锅店、烧烤店等商业经营,实质变更土地及房屋登记用途,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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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13 00:49 |只看该作者
舆情回复:您好!您反映芙蓉大厦E座经贸楼的事项我们已经收到,对此,我办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相关调查处理工作,现将相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经贸楼一楼产权方为深圳市凯利实业有限公司,经查询房屋用途为综合用途,关于该综合用途的解释,是否包括商业用途,我办正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如属于违法建设行为,我办将依据规划土地法规严格查处。 我办工作人员曾于9月9日与您联系沟通解释,如您对答复情况存在疑问可直接拨打我办电话82323421。 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南湖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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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10 14:3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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