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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需于民] 罗湖区南湖路芙蓉大厦经贸楼E座违法违规改建火锅店和烧烤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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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1 11: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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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领导,你们好。
  罗湖区南湖路芙蓉大厦经贸楼E座土地用途是:办公住宅,一楼业主房产证房屋用途是:车库综合。一楼业主在没有获得深圳规划部门变更土地使用用途和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将一楼出租违法违规改建成火锅店和烧烤店。
  根据相关法律法定,在一楼房屋综合用途,二楼以上为居民的楼内通常不可以开烧烤店和火锅店。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民层相邻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烧烤店和火锅店在经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油烟,异味,废气和噪音,影响楼上居民的正常生活身心健康和居住环境,属于被禁止的范畴。
  经贸楼E座是公司自建房始建于80年代已是40多年楼龄的老楼,而且一楼的承重墙曾经被拆除,主体结构遭破坏性改造过。施工方不顾南湖街道办停止施工要求,仍然继续违法违规施工,将一楼所有的排油烟管道直接安装在E座居民楼楼顶,在居民楼违法违规改建火锅店和烧烤店给楼上和周边居民带来了巨大的消防安全隐患。还有与经贸楼E座一墙之隔的就是南湖小学,同样所有一切问题油烟,异味,噪音,废气,也会严重影响到学校全体师生身心健康,学习环境。
  敬请政府部门现场核实,为民做主彻查此事。
  诉求:强烈要求一楼业主不得擅自违法违规改变房产证房屋用途,暂停一楼商业经营餐饮服务项目(火锅店、烧烤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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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4 23:19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芙蓉大厦E座经贸楼违规改做餐饮的投诉已收到,我办已开展相关调查处理工作,现将相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芙蓉大厦E座一楼业主为深圳市凯利实业有限公司,楼上为小业主,2025年6月以来,深圳市凯利实业有限公司将一楼统一出租给一家深圳市五指山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指山投资有限公司招商后陆续有商户进场施工。从商户进场施工以来,我办多次到场监督施工,要求相关人员规范施工。8月20日,我办组织拆除了部分扩建的构筑物。经我办依法责令整改,从8月23日开始,深圳市五指山投资有限公司将已新建的烟囱截断,并拆除了平台上的烟囱管道,同时开始拆除剩余的扩建部分。 目前,芙蓉大厦E座一楼进场的商户尚未开始经营,我办已要求业主凯利公司及深圳市五指山投资有限公司充分考虑楼上小业主诉求,与楼上小业主进行沟通解释。 下一步,我办将约谈上深圳市五指山投资有限公司,督促其推进拆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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