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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领导: 您好! 近几年来,随着沿海观光绿道的不断开发和市民休闲活动的日益丰富,我注意到一个令人担忧的现象:部分垂钓爱好者及游客,出于各种原因,无视安全警示,擅自闯入东部下洞港区石油化工仓储基地、油气码头装卸作业区等高度危险区域及其周边水域(包括其附属的堤岸、滩涂等)进行钓鱼、夜捕、嬉戏等活动。 此类行为,看似无关紧要,实则潜藏着巨大的公共安全风险、环境灾难风险和社会管理风险。 一、 风险极高,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石油化工仓储装卸基地是城市能源供应链的核心节点,同时也是高危区域。其储存和运输的油品、液化气等物料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的特性。 明火风险:垂钓者使用的打火机、烟头,以及可能产生的金属摩擦火花,在油气可能泄漏扩散的区域,极易引发事故。 静电风险:化纤类衣物摩擦产生的静电,在特定条件下同样可能引发燃爆。 妨碍应急响应:无关人员的滞留,会严重阻碍应急救援车辆和人员的通行与操作,延误事故处置的黄金时间。 落水与溺水风险:这些区域水文情况复杂,防护设施并非为公众游览设计,人员失足落水风险极大,且救援困难。 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更可能对周边的生态环境(如水域污染)造成毁灭性、长期性的破坏。
二、 管理困境,现有措施威慑力不足 目前,相关企业虽已设立了安全警示标识、围栏等设施,并配备了安保人员进行巡逻和劝阻,但收效甚微。企业作为生产经营单位,没有行政执法权,对违规人员只能以劝阻为主,缺乏有效的威慑和惩罚手段。往往出现“劝离后又来,打了游击战”的尴尬局面,安全管理防线屡被突破,让企业背负着巨大的、不可控的外部风险。
三、 恳请建议:立法立规,筑牢公共安全防线 为此,我们强烈呼吁并恳请市政府能够高度重视这一重大安全隐患,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尽快启动相关立法或制定具有强制力的市级指导性文件: 明确划定禁区范围:以法规或文件形式,明确将石油化工仓储区、装卸码头及其周边一定范围的安全缓冲水域、陆域划定为“高危管制区域”,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车辆及船舶擅自进入。 设立清晰的法律责任与惩罚条款:
对擅自闯入上述管制区域的行为,明确其违法性质。 授权公安、海事、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相应的行政执法权。 设定与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具有足够威慑力的处罚标准,例如:高额罚款、没收渔具、必要时处以治安拘留。对于屡教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建立联动执法机制:明确各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责,形成“企业发现-主动报告-部门执法”的高效联动机制,彻底改变目前单靠企业“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 强化公众宣传教育:通过政府公告、媒体宣传、在周边设立清晰的法规告示牌等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法规和危险后果,提升全体市民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