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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4年6月24日与深圳市优*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达成2024年协助论文发表,承诺6个月出论文发表成果,支付总费用的一半3400元,期间论文发表时间里多次各种理由推脱、延迟发表成果,还单方面提出增加费用。事发至今已整整过去一年,没有什么实质性进展,和对方公司经办人郑*仪(1324****308)多次协商未果,还是单方面提出在总费用增加1100元才能发表成果,因此我提出退费,随后对方经办人把我推给该公司另外一人员,经联系说还需核实情况2-3个工作日答复,但直到6月18日还是没有答复,6月19日我再次联系,得到她单方面一个解决方案就是还是增加费用,我提出不想增加费用,把之前支付的3400元退还给我,然后就是了无消息。6月27日再次联系,没有理会,6月30日再次联系,得到的还是增加费用得答复,我一直在强调已经被迫被耽搁过去整整一年了,把之前支付的3400元退还给我。来来回回就是想要增加原本已经签订好协议的费用。我没有办法7月3日打深圳市优*教育咨询有限公司4001668599电话,事件及退费告知,得到又是2-3工作日答复,期间无任何人和我联系告知答复,于7月14日再次电话4001668599,还是一样答复就是把情况告知公司,会有人联系我。7月14日,我向深圳民意速办平台提请诉求(诉求编号062507141823182194701),分派到深圳市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受理次事项,8月11日才得到反馈只能退还1000元,并告知该公司之前也有多次相似的诉求进行过调解。地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就没有把该公司列入重点监管,对于多次发生,就没有相应的有效措施进行维护消费者的正常合法权益,相应的处罚来约束该公司诚信经营。我在证据明确情况下,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未从根本上协调,“蜻蜓点水”似得,都未能尽到应该有的保护好消费者的权益,对方公司什么也没有做,还未能履行之前的承诺约定,但只能退还我之前已经支付的其中1000元小部分费用,我只是想拿回对方公司未履行承诺已支付的费用,好难啊!我都不敢去想,去追究对方未履行承诺给我造成的损失赔偿。罗湖区职能主管相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能不能帮帮我,我已经身心疲惫了,又不知怎么啊才能退回之前支付的费用,都过去整整一年多了,不能协助论文发表,那就退还我钱,他们之间相互推,就是拿我的钱,还要违背协议增加费用,不同意就推诿、不予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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