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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的停车位和人行道建在一起是绝对错误的,是变相鼓励骑行人行道,因为电动自行车停车进/出停车位时肯定是骑行的,会一直沿着人行道骑行的,危及步行人安全,违反中国道路安全法第57条,违反人大代表汤亮的2025年人大提案“严禁电动自行车骑行人行道”。。建议(看图),既然政府认为人行道太宽了所以划部分做停车位,我同意,但应该将黄色盲道/白色停车线的左边部分地面下降,和左边的非机动车道统一水平面连接建在一起,这样非机动车道加宽了,电动自行车们自己决定,单边停放车或不停车而双向行驶,都和人行道和步行人无关。
“人车分道”,才符合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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