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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一直以为上班途中的受伤应该都算工伤的。
没想到,还有那么多的条件限制,下次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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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回应表示,上班路上受伤算不算工伤,还得看情况,并非所有上班路上发生的伤害都可认定为工伤。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职工上下班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乘坐出租车、网约车等,因暴雨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
职工上下班途中乘坐公交车、地铁等交通工具因暴雨发生透水事故造成伤亡的,经有关部门认定为
属于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根据上述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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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下面情况就不是工伤了,请看: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雨天路滑,自己走路摔倒受伤的,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
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不能认定工伤。
重复一遍,自己摔伤或本人行为造成的伤害,都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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