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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收费:电费0.8元/度,水费6.4元/吨
具体诉求:投诉樟坑一区181栋管理处违规收水电,涨水费为4.75元至6.4元/吨,涨电费至0.8元/度。违规收取,楼栋产生的公共用电,就照明,电梯及压力水泵,为什么这块户主承担的电费不算清楚按面积分摊,而是自定费用加电费损耗,水方面政府收4.75元,他额外收6.4元,是什么依据,这就是典型的加价行为,投诉管理处没有按实际产生收取水电费,请给予处罚,这事情已经投诉了三年了,樟坑一区181栋管理处一直加价收钱,屡次警告却未处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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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授权发布: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民治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已现场约谈樟坑一区181栋管理员,通过对管理员提供的水电费票据进行核验,确认其当前收费标准符合政府定价要求。执法人员明确责令管理员必须严格按照政府指导价规定来收取水电费,并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具体条款,向管理员进行了全面的政策宣传与法律解读,着重强调其在水电费收取环节应履行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要求其切实将相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关于损耗费的问题,管理员表示,因历史遗留原因,7月21日前樟坑一区179、180、181、182、183栋共用一个专用变压器,用水用电的损耗较大(含公共用照明、电梯、监控、用电分流以及水二次加压等),当时的收费标准为水5元/方,电0.7元/度,另外收取水电损耗:电0.3元/度,水1元/方。经民治街道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供电局、股份公司、物业管理处,上述5栋楼的用电于7月21日已全部抄表到栋,用电损耗随之减少,管理处已及时调整用电损耗费(由之前的0.3元/度下降到0.1元/度)。用水则因水务局调价,增加了0.4元/方的费用。
如有任何疑问,您可拨打民治街道樟坑社区服务热线:0755-85272657进行咨询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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