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论坛

搜索 高级搜索
百宝箱
 注册 | 找回密码
查看: 4391|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问需于民] 龙岗区圳埔岭一流动摊贩消费者食物中毒补充情况

Rank: 2Rank: 2

马上注册,知更多事,识更多人,玩转大深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食物中毒,侵犯消费者权益 发出后,30日晚我去圳埔岭查看,果然不出所料,涉事流动摊贩不见了。要么跑路去其他位置继续摆,要么没出摊,但跑路的可能性太大。考虑到此种情况,29日晚涉事摊贩的身份信息、暂住地址已由辖区派出所采集,提前打好了预防针。由于流动摊贩食品安全问题属街道办职能,故请龙岗街道办与龙新派出所联系获取对方的身份信息、暂住地址,否则找不到人白跑无意义,工单纸面办结吃亏的只能是我。这是其一!

其二,街道办工作人员可否直接加我个人微信方便沟通联系,便于后续处理此事?请与我电话告知。

其三:关于解决此事的一些补充说明请街道办处理。将此事作为行政案件处理,需要延期就延期,慢慢耗,而不是工单的纸面回复,纸面回复没有意义,打持久战。获取到对方信息后,可直接联系对方及我本人责令一同前往街道办接受调查,包括后续做笔录、取样等一系列环节。如对方不愿意前往街道配合调查,直接上门调查取样,东西原材料都是家里做的,刚好一起取,暂住地址跑不掉。或者最好就联系都不联系,直接上门取样调查,这是最快的,也是最有效的。赔偿方面,目前我本人一共花费80.32元,后续肯定还会买点药,一时半会好不了,医疗费用是底线,其他例如营养费等到那一步再说。处罚方面,只要涉事摊贩还在深圳,那就一定还会摆,总归要吃饭,无论在哪摆基本都会在街道所掌握的那些位置,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不在龙岗街道,就在龙城街道,跑不了多远,那就同龙城街道取得沟通,认好人认好车只要发现直接查扣罚款直至没收。食品安全方面不清楚你们有没有罚款的权限,有就同样依法处罚,让我吃坏肚子那就必须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赚钱的时候乐呵呵,吃坏了别人的身体就一跑了之,没这便宜事!也请街道办依法履职,积极作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不管你们对别的摊贩怎么样,只要看到这个涉事摊贩,严格依据法条处理。身体受的罪,必须还回来!

 

 

 

 

来自: iPhone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20Rank: 20

来自 2
发表于 2025-8-1 10:55 |只看该作者
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授权发布:
  网友您好,接到投诉后我街道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前往核查。7月30日晚,街道工作人员在投诉地点未发现当事商贩,后续我街道将加强该路段的巡查力度,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商贩将及时进行处理。




查看更多问政答复请点击进入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2Rank: 2

深坛新闻主播 发表于 2025-8-1 10:55
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授权发布:
  网友您好,接到投诉后我街道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前往核查。7月30日晚,街道 ...

不予认可来自: iPhone客户端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快速回复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111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