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别人別有用心的恶意投诉,恳求有关部门按照事实妥善处理
致相关主管部门及公众:
近期,据了解在西丽丽康路898号林地放集装箱一事,多次被他人以“违规占林地”等理由在网上反复投诉,导致执法部门对现场进行了强行清场,使该场地其中有一个特殊家庭(儿子和儿媳妇二人均为贰级残疾人)陷入无家可归的困境。对此,有必要澄清事实,恳请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明辨是非:
1.关于放置集装箱并非恶意占用林地,原来已经向有关部门申请审核同意立项作为农业生态大棚基地。而是因为从2019年之后疫情期间受到很大影响,造成无法正常运作。虽然,目前是放置了些集装箱存在几户,也只能维持一下地块租金的成本而已。且未对林地生态、公共安全造成实际影响。放置期间,始终保持现场整洁,主动配合相关检查。
2.关于“恶意投诉”的事实依据
事由被反复投诉,据悉投诉者是与在该地的某人存在私人经济纠纷问题,其投诉动机并非出于公共利益,而是借“废品堆放得像高山一样”之名,行报复之实。具体表现为:投诉内容刻意夸大,“违规”情节,回避双方存在经济纠纷的背景;短期内多次重复投诉,且通过网络平台扩散,明显带有煽动性和恶意引导性;投诉者也曾多次威胁和破坏该场地的设施等,并且无理要求从法院里立马撒诉。目前,转而选择通过投诉施压,意图借执法手段迫使无原则的妥协,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3.对执法清场的诉求
理解执法部门需响应投诉、履行职责,但此次清场因恶意投诉引发,且未充分考虑该场地里居住残疾人家庭的特殊困难,清场前未给予合理沟通时间、未落实临时安置措施等。客观上成为投诉者的工具,导致受害者的基本生活权益受损。为此,恳请:相关部门重新核查事实,区分正常投诉与恶意报复性投诉,对借投诉泄私愤、干扰执法秩序的行为予以甄别;督促投诉者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经济纠纷问题,而非滥用投诉权利、损害他人权益。
同时坚信,执法的初衷是维护公平正义,而非成为个人报复的工具。恳请相关部门秉持公正,还事实以真相,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贴主说的非常可疑啊!既然有正规批文,为何执法队还要到场清理?我是不太相信执法队在你没有违规的情况下,光凭几个投诉就上门对你场地进行处理。投诉方和你有经济纠纷不代表就丧失了投诉和监督的权利吧,投诉方肯定是可以对违规行为进行投诉的。最后就是用残疾人特殊家庭裹挟舆论和执法队,对于弱势群体,在不违法不违规的情况下,社会肯定要给予一定的便利和帮助,但若明知违规违法的情况下,还以”特殊家庭、无家可归”等字眼刻意引导舆论导向,贴主目的不纯啊!贴主的场地是出租给他人做商铺,系商人行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是所谓的林地的话,那更是不允许用来经营的!这是国家明令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