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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需于民] 光明润晖府有业主占用公共区域设置鞋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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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18 19:04 来自:深圳论坛手机版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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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晖府1栋27楼业主邻居占用公区违规放置鞋柜,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木质鞋柜属于易燃物品,已构成消防隐患,《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45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1.6月份发现邻居私占楼道摆放鞋柜,已多次和华润物业投诉,物业管理不到位,由之任之。
2.管家答应和社区跟进,社区也没有到位处理,问管家就是没空过来。具体有没和社区上报不得而知。
3.楼道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区域,而在消防门口设置鞋柜已经属于违规,华润物业作为管理消防隐患的主体责任人,严重失职!
3.向光明消防大队投诉,答复是鞋柜没有挡到消防门,请问占用了消防门出入的空间,木质鞋柜易燃这个不属于消防隐患吗?请消防部门出书面答复,相关单位部门需要落实管理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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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21 16:43 |只看该作者
光明区消防救援大队授权发布: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在深圳论坛上反映的情况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5年7月21日我大队执法人员联合凤凰街道办工作人员到润晖府1栋27楼核查。该鞋柜摆放于2701户门前,因住户不在家,检查组已联系住户责令其将鞋柜搬走;并约谈物业管理单位,要求其加强日常巡查、管理。下一步我大队将加强对物业方的监督管理,督促认真履行好消防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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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21 10:54 |只看该作者
小鞋柜会引发“大矛盾”,公共走廊摆放鞋柜引纠纷,法律禁止损人利己行为!
相互帮助、相互尊重是改善和发展邻里关系的重要手段,理解他人和克制自己是一致的。

高层住宅公共区域做私人鞋柜涉嫌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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