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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龙岗区京南路80后街小区楼下,湛*烧烤京南第一烧
开业时间:2019年
违反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主要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该法条强调,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同时,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具体来说:
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要求: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必须通过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油烟排放达到国家标准,防止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禁止在特定场所新建、改建、扩建餐饮服务项目:为了保护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健康,法律明确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及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或扩建可能产生油烟、异味和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烧烤店没有专用烟道,长期违法经营,让居民生活在油烟的烟熏火燎之中,这个店铺违背了许可承诺,在居民楼底下违法从事重餐饮,要求吊销其营业执照,关店处理,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来自: iPhone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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