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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东方盛世花园业主,小区原有南方电网建设了充电桩,自2024年国庆节后,南方电网反馈物业以合同到期,消防隐患问题为由要求南方电网拆除充电设施,导致业主们新能源汽车充电困难,后物业有组织新的运营商进行比价,有业主代表推荐运营商,收取充电服务费不高于0.48元/度电,但物业自己利用管理小区的优势不给这个运营商进入,在没有得到业主认可的情况下,在一期商铺门口的公共用地上,私自引进物业方找的运营商直接施工,且收费0.6元/度电的服务费,此种做法直接损害了业主的利润,原来南方电网的服务费才0.19元-0.25元。请相关部门查处,要求运营商降价,或重新选用费用低的商家,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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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布吉街道办事处授权发布:
据了解,该充电桩安装位置位于东方盛世花园商铺路面,为小区红线范围之内,服务费为0.6元/度,由深圳凯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商)于2024年11月20日与深圳市养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东方盛世汽车充电桩运营合同》,约定由深圳凯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商)提供汽车智能充电桩改造和运行所需的基础硬件条件并收取深圳市养电科技有限公司服务费收入的30%。据深圳凯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商)称充电桩建设用地是红线范围内但属于商业广场,商业商铺的产权均为开发商所有,原南方电网合同甲方亦同为:“深圳凯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及、第二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中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架空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属于业主共有;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深圳凯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商)在未经业主共同决定的情况下擅自占用业主公共区域安装充电桩,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布吉街道已要求深圳凯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商)及凯南物业配合提供小区相关规划图,待将进一步核实该位置的红线范围和用地性质,若相关违规安装充电桩的情况属实,将交由执法部门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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