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大道松岗河桥底有大片空地,方便居民开展各种文娱活动。
大部分活动团体自我约束较好,不太扰民。但其中南侧的一个流动唱歌点音响噪音过大,且音响朝向北侧居民楼。几乎每天下午到夜间都会有持续不断的“优美歌声”,居民楼里即便关上窗户也不堪其扰。
期望松岗街道办联合其他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沟通及处理,保障周边居民安居乐业的合法权益。
两点处理建议:
1. 依照《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范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进行音量限制,并持续监控:
昼间:60分贝
夜间:50分贝
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2. 将音响朝向空旷地带或非居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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