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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没有人记得在在上海地铁车厢大打出手的那俩小姐姐?
就因为拌了几句嘴,她俩在上海地铁车厢大打出手,然而两人在得知将双双被行政处罚后画风突转:原本闹得不可开交的两人突然互相原谅了对方,并表示自己受的伤不重,也没有恶意,希望能够免于被行政处罚……
一般都会觉得这事情就到此结束了对不对?结果是,法院认为这俩在工作日晚高峰期间,在狭小的地铁车厢内,各自对对方实施挥打、脚踢等行为,证据确凿。双方不仅对对方的身体造成了损害,还对周围乘客及公共秩序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属于违法行为。相关单位做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处罚幅度并未超出法定裁量范围,因此,法院最终驳回了其中一人的诉讼请求,支持了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
这确实是“道歉有用还需要敬茶蜀黍干嘛?” 这种情况只有调解不了的时候才会给于各自处罚的,这俩谁都不想吃亏,都觉得是对方的错,自己肯定没事,没想到构成互殴,结果就两个人都吃点亏!要不说冲动是魔鬼呢,一时上头,后悔也迟了,重点在遇事要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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