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马上注册,知更多事,识更多人,玩转大深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ZR公司为了辞退老员工,多次违法侵害员工合法权益,如下:
1、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中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核心条款,变相压缩员工休息时间、制造远距离通勤,损害员工身体健康。
2、拖欠5年的加班费未发放,为给后续的老员工辞退做准备,无视老员工加班费结算申请,强制老员工调休。
3、在员工发起加班费劳动仲裁后,为了消减员工加班,多次入侵员工OA帐号,以员工本人名义发起请假,篡改加班数据。
4、为了逼退老员工,在生产经营正常的情况下,违法安排员工待岗,只发1800元待岗费。
以上种种违法行为,劳动部门给的解释就是一句话:企业拥有自主用工权、企业拥有自主经营权,一句话,就可以搪塞所有员工投诉,让员工不服可以去仲裁。
企业竟然还有这个”免死金牌“?这些权利不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吗?
希望政府能重视这些问题,切实保障好劳动者合法权益。 |
|
只有违法才能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