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喂流浪猫的碗和水连续被扔了十几次,共计30多个碗,涉及金额300~400元,并且都扔在了小区花坛里,对小区造成很严重环境污染,报案后民警打电话说如果想处理需要有证据去派出所报案,我在看了几个小时小区视频后找到证据去报案,该民警又说不处理,我说涉及损坏他人物品,情节不严重应该是违反了治安条例,该民警说只能帮助找街道物业去沟通猫碗摆放问题,我随后提到了一个问题,小区里那么多邻居把鞋柜放到楼道,影响消防并且占用公共区域是否扔掉也不会处理,该民警回答:你可以试试。
当时听到这句话不知道怎么接了,每天报案的居民年龄,文化程度,理解能力都有不同,那对于该民警的话是怎么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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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不要投喂这些流浪猫,因为很多业主非常反感流浪猫;
本来数量就多,你再一投喂,繁殖的更多
就像上面有位网友说的,如果真有爱心,就把流浪猫带回家去养,不要在外面投喂
因为这样会其他人带来不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