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康”是深圳的“名片”之一,分流了许多去大医院医治常见病的患者,方便了许多常见病患者就医。特别是罗湖,在深圳率先推广“社康”医疗。人们现在逐渐习惯“社康”就医,以为是“真的方便”。
但是,如今的一些“社康”却出现很多日常用的“自费”医药。例如,眼药,感冒药,儿童用药等等。社保医疗在“社康”看病或拿药,往往要另加“自费医药”,这样在社康医治的“优惠”就荡然无存。为什么大医院有的常用药,“社康”没有,而且只有“自费”的医药?
大医院的医药是“集采”,社康可以选择少进“集采”药物。而社康的自费药大概不是“集采”,用自费药“社康”是不是可以“创收”!谁来监管?是不是存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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