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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等部门联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从财务管理体制、资金筹集、资金营运、资产和负债管理、财务监督等方面作出规定,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活动,保障学生、家长、从业人员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管理办法》对校外培训机构财务活动提出了全面规范要求。包括禁止上市公司、外商投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禁止中小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建立大额资金支付决策制度,明确大额资金支出的程序、方式、规则;禁止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对外提供担保,明确培训机构申请贷款的使用方向;财务清算方面,要求首先清偿应退学生培训费。 来源:南方教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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