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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发布通报称,犯罪嫌疑人郭祥兵等7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罗湖检察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2014年起,被告人何罗(已起诉)在深圳市、东莞市等地注册成立了东莞禾合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朝禾汽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且系上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全面负责上述公司的经营管理。 犯罪嫌疑人何罗管理多个业务团队,业务团队对外宣传犯罪嫌疑人何罗制订的理财产品及股权产品,承诺保本付息,通过微信、“人传人”等方式对社会上不特定人员吸收投资。 犯罪嫌疑人郭祥兵、曹斌、张健、段勇翔、丁世冲、郑岚、邓华栋分别于2014年至2016年期间入职朝禾公司,担任朝禾公司团队主管,对外宣传朝禾系列理财产品及股权产品非法集资,从中领取工资、抽取提成获利。 目前,报案的投资人有312人,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080034917.62元,损失金额为人民币806593799.25元。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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