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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罗湖区司法局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按照《罗湖区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安排部署,区司法局结合实际,制定《罗湖区司法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成立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区法援处、罗湖公证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确保相关工作扎实落实。
6月以来,区司法局在局机关、下属单位和辖区公证、律师行业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党员大会专题学习等方式,持续深入学<span style="color: red">习贯彻习近平</span>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转化为具体的思路举措和工作成效。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制作《安全生产月宣传》PPT,发至机关全体人员、下属事业单位及辖区律师事务所,集中力量宣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15 条措施”、省安委会“65条具体举措”、市安委会“75 条具体举措”,提升全系统安全意识,营造重视安全、守护平安的浓厚氛围。用好线上平台资源,广泛组织干部职工和辖区律师事务所学习观看区安委办在“强安号”罗湖平台定期发布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资讯及各类视频科普、事故警示片等,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组织专业检查组,持续对区法援处、罗湖公证处及辖区律师事务所开展安全生产、场所疫情防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同步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安全生产宣传,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定期复查,督促整改。结合系统实际,宣传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机制,推动行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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