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转供电主体用电(向业主、物业交电费)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能否获得电费补贴?
答:可以。转供电主体(业主、物业等)必须按照穿透式原则,在收到电费补贴1个月内,按终端用户用电量比例主动将电费补贴红利足额传导到所有终端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截留。如XX商场,需传导至所有商户;XX工业园区,需传导至所有企业、个体户;XX物业管理公司、写字楼,需传导至所有租户,以此类推。
终端用户可以依据《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和政策解读“一问一答”文件与转供电主体沟通,要求其按照市政府要求传导电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