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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物业管理小区基础设备设施运营维护服务合同》(A包)变更征求意见的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单位名称)拟对《无物业管理小区基础设备设施运营维护服务合同》(A包)部分条款进行补充变更,现针对有关情况向社会征求意见: 一、采购项目名称 无物业管理小区基础设备设施运营维护服务 二、合同暂定金额(万元) A包54512950.68元 三、中标供应商 深圳市新东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变更内容(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是实际接管小区数量和建筑面积调整。原接管小区54个,合计建筑面积372559.51㎡,现接管小区调整为52个,合计建筑面积调整为369502.51㎡。二是1个小区接管服务和运维费用支付时间向后顺延6个月。 五、变更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是因旧改等原因退管小区2个,建筑面积3057㎡。二是因实际推进各小区接管过程中1个小区因客观原因延迟接管。 六、征求意见期限 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3日(共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征求意见期限内,以实名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书面反馈至采购人及合同备案机构。 采购人: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深圳市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501 联系电话:0755-25546850(叶工)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深圳市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501 联系电话:0755-25666674
附件:无物业管理小区基础设备设施运营维护服务合同A包之补充协议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3月29日
无物业管理小区基础设备设施运营维护服务合同 (A包)之补充协议 甲方: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乙方:深圳市新东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48094Y
甲乙双方于2020年3月24日共同签署的《无物业管理小区基础设备设施运营维护服务合同(A包)项目号: LHCG2019182762 》(以下简称“主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现特订立本补充和修改协议,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1、主合同附件一《罗湖区无物业管理小区管理移交确认表》(共3份)中,包含54个小区,总建筑面积372559.51㎡,因旧改等原因退管小区2个,总建筑面积3057㎡。分别为南油公司宿舍楼,建筑面积2057㎡(服务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翠竹小学宿舍楼,建筑面积1000㎡(服务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现经双方确认,目前实际在管52个小区,总建筑面积369502.51㎡。基于此,双方协商一致,现对主合同“附件一《罗湖区无物业管理小区管理移交确认表》”的内容进行补充修正,补充修正后以本补充协议的“附件一”为准。 2、主合同第十三条约定:“乙方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附件一中“莲塘供水公司住宅楼项目”乙方服务时间为2020年7月1日,按照主合同上述约定,乙方对“莲塘供水公司住宅楼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期限为: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其运维服务费用按照年度考评结果支付,支付费用时间按照主合同约定支付时间顺延6个月支付,详见附件一。 3、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订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4、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除本补充协议补充或修正的条款之外,主合同其他条款不变,继续有效。本补充协议与主合同不同的部分,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6、本补充协议一式玖份,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存一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 罗湖区无物业管理基础设备设施运营维护移交确认表移交表
延期接管小区详情表 退管小区详情表
甲方: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深圳市新东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帖最后由 罗湖区住建局发言人 于 2022-3-29 12:37 编辑
本帖最后由 罗湖区住建局发言人 于 2022-3-29 14:32 编辑
本帖最后由 罗湖区住建局发言人 于 2022-3-29 14:3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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