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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在深圳南山区就业11年的所谓“新深人”,我小孩也一直在深圳生活和读书,现在正读西丽大磡小学6年级,马上面临小学毕业和初中升学。
“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申请”的文件中,关于以租房形式申请学位的证明材料:我们租住的大磡村农民自建房只符合“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其中规定: 小孩监护人和小孩本人须在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当时我们去社区要求登记,社区让我们自己找房东登记,当时房东查到我和我爱人都已经登记了,并让我提供小孩的身份证对小孩进行居住登记,而且当时房东微信明确回复我:小孩也登记好了!
3月3日我们去大磡社区查询居住登记情况,发现我和我爱人都登记在册,但唯独我小孩没有登记...!据房东说:他当时登记了小孩的居住信息,以前是在"i深圳"上登记的,后来居住登记的信息转入到公安的系统了,是系统之间的转换出错,导致小孩的登记信息没有成功转接...)
我的诉求:小孩一直都跟在我们身边,而且一直在大磡读书,从幼儿园到小学从未中断,现在不论是房东的过失,还是系统信息转换的问题,最终导致我小孩因没有居住登记满1年,达不到申请公办初中的条件,导致不能申请公办学校,对小孩和我们“新深人”家庭实在有失公平,事实上:小孩一直在深圳读书,一直和我们一起居住,这个事实是清楚明了的,
在此恳请相关部门能够帮忙核实,酌情给予解决方案,恢复小孩申请公办学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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