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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一直没有回复,只能继续发问了,建议也请街道办、规划局等相关部门一起回复,并明确回复时限。请明确回答是与否,相信政府部门,有担当有法制意识来回答:
一、请问如下图红线圈内是否属于豪方天际花园规划红线内范围。
是,请回答下一问题;
否,请麻烦提供法律法规依据。
二、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市公共道路的除外。”
据此,下图红线圈出来的部分,原来是消防通道,变为“社康出入通道”(如下另一图),围墙被打开,对外敞开,是否经过业主同意。
如已经过业主同意,请提供业主同意证明文件;
如未经业主同意,请将其恢复原状。
另有一点,请政府部门牵头统一答复,不要回复请咨询相关部门或请向某某部门这样踢皮球的话术,大家都有给政府缴税,政府也应该有首问负责制,真正切实面对问题症结并解决,回答些不着边际的话是浪费纳税人的钱!!!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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