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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真的是教育局办的一件好事,当然,我发现公众号下不少家长反对,实际上他们只看标题没看内容,文件很清楚,针对的对象是“有需要的家长和学生”,也就是说只是提供这样的选择,不需要的家长大可以还是在放学时间准时去接。如果反对者中有老师,我也很能理解,但也是有办法解决的(下面会提到)。
言归正传,文件最大的问题,是只延时2个“课时”,换算成小时也就是1个半小时左右,也就是说,延时服务结束时其实家长仍然没到下班时间,距离家长到居住地的时间更是还有1-2个小时,那延时结束后学生们难道还要找“黑晚托”接?延时服务并没有解决双职工家庭的接送时间矛盾,有什么意义呢?这样的时间很鸡肋。
其实可以把“引入社会机构服务课程不得超过费用总量的50%”的规定去掉,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引进合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入校,延时服务提供到7点,如果财政压力大,其中5点半-7点这段时间可以由家长付费,只要是能解决问题,家长承担合理费用是愿意的。这样的话不用增加任课老师的额外负担,也真正解决了家长的托管矛盾,更促进托管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再想得远一点,目前深圳的交通状况,大家上下班路上花费的时间大都要1-2小时,可以推广“朝九晚五”的工作时间制度,压缩中午休息时间,这样家长可以早点到家,一方面缓解了接送矛盾,另一方面增加了陪伴家人的时间。当然,这个想法已经超出了教育局的职能,需要上升到市政府层面研究,也可以先鼓励企业单位部分人实行“弹性上班”开始。
以上只是本人的一点想法,有很多方面可能考虑得还不够周到、成熟,只希望抛砖引玉,共同把好事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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