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论坛

搜索 高级搜索
百宝箱
 注册 | 找回密码
查看: 1129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有物体,无现象——新差错17(七上“读读写写”)

Rank: 5Rank: 5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0-11-2 08: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马上注册,知更多事,识更多人,玩转大深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有物体,无现象——新差错17(七上“读读写写”)

说明
    新差错,指本学期才发现而非之前没有的疑似差错——或许并非差错。

教材
    2020学年七年级上册“读读写写”,13页:

    名词很常见,有的表示人,如“娃娃”“姑娘”“青年”“农夫”;有的表示具体的事物,如“绿萍”“水藻”“铃铛”“镰刀”“蟋蟀”;……
浅析
    “具体的事物”之例举似有所失。
    “事物”指什么?《现代汉语词典》:“指客观存在的一切物体和现象。”教材例举,只是物体,独缺现象。上述具体事物的五个例证,有动物、植物与用物,但均为具体物体,缺具体现象,如自然现象之刮风、下雨等,如社会现象之网购、快递等。
    笔者认为,例举除非数量少至一个,若两个以上,则都应有“物体”与“现象”的份——何况现在还是五个例子呢。例举之全面(不是指个体之全部),有助于读者准确地理解这个词语。尽管初中生无须理性地认识“具体的事物”,但感性地知道一下它包括哪些,倒是必不可少的。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快速回复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111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