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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安区石岩街道依法对辖区某物业管理公司开具《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 1000 元,开出该街道首单垃圾分类违规罚单。
据悉,自 9 月 1 日垃圾分类条例实施以来,该街道综合执法队对辖区 70 多个物业小区、城中村、企事业单位、餐饮企业等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执法检查。
在近日的行动中,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辖区内的三祝里、塘头又一村、上屋新村、黎光村等城中村、物业小区存在未按规范设置分类投放点、设施不完善、垃圾收运不及时、餐厨垃圾未按规定投放等情况。经询问,大部分居民对垃圾分类工作相关条例不了解,且物业管理公司未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宣传、引导。对此,执法人员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 " 未配合市、区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 ",对该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立案处罚,罚款人民币 1000 元。
据统计,截至 10 月 9 日,该街道共开具整改通知书 822 份,立案处罚 33 宗。
接下来,石岩街道综合执法队将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执法、宣传力度,定期 " 回头看 ",杜绝 " 回潮 " 现象,通过以罚促改,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形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助力石岩街道打造 " 无废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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