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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市监通告〔2020〕37号 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及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10号)有关规定,经申请人申报、专家评审和我局集体审议决定,现将2019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拟资助单位和项目公示如下: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拟资助单位和项目有异议,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不接受打印署名),对异议人身份按规定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有关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910室,邮编:518040,联系电话:83070260。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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