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论坛

搜索 高级搜索
百宝箱
 注册 | 找回密码
查看: 1059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2020年5月关于对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

深坛老友 深坛文豪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0-6-9 09:0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马上注册,知更多事,识更多人,玩转大深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依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有第一款第七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经统计对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决定公告上述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 驾驶证逾期一年以上未换证注销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车辆管理所

  2020年6月5日


附件下载

驾驶证逾期一年以上未换证注销.xls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快速回复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 登录 后才可以回复,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QQ帐号登录
高级模式意见反馈
fastpost
关闭
111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