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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对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深圳段)拟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 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深圳段) | 项目类型 | 1-基础设施项目 | 项目批准机关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准文号 | 发改农经〔2018〕1105号 | 被用地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 | 使用林地面积(公顷) | 0.0860 | 使用期限 | 永久 | 备注: | | | | | | |
二、公示时间 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5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杨哲圣 联系电话:0755-23466617 传真号码:88219876 附件: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0年5月29日
附件下载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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