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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深圳龙华区、龙岗区宣布联合微信发放5000万元和2000万元电子消费券,截至当日,深圳市各区通过微信平台发放的电子消费券总金额超4亿元。 4月28日,深圳市龙华区、龙岗区通过微信向全市市民分别发放5000万元和2000万元消费券,其中龙华区首期将发放1000万元餐饮消费券。市民可分别在“食尚龙华”小程序和“龙岗发布”公众号报名预约参与领取消费券。就在前一天,4月27日,福田区第二波惠民消费券活动启动,通过“春到福田”小程序再度发放1700万元消费券,广大市民可预约报名参与摇号领取第二波的惠民消费券。 在此之前,深圳罗湖区、福田区、光明区、宝安区均选择微信平台作为发放电子消费券的载体。截至到4月27日,已发券的罗湖、光明、宝安、福田四区消费券共带动交易总额2亿,拉动消费14倍。其中,罗湖4月1日首次发券,仅6天带动消费超30倍;宝安发券一周,核销50万元,带动交易总额1031万,拉动消费超20倍;截至4月22日,罗湖区消费券带动交易总额9600万,拉动消费20倍。 深圳坪山区、盐田区也将陆续上线微信消费券。到时深圳市民在微信搜索“地名+消费券”,可进入发券小程序,在各区发布领券期间领取并使用。与此同时,微信支付还联合众多优质商户上线了“微信支付城市消费券”,涵盖餐饮、零售、时尚、交通、母婴药店、酒旅等多个行业,还包括线上电商和银行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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