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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042255-1-1.html
罗湖教育局的答复:
《深圳市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问答》重申:“儿童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时,原则上以实际居住地址(须居住满1年)申请学位”。
这种政策,实际上是剥夺深户无房儿童上学的权利!比如,儿童是罗湖区户口,居住在龙岗。在罗湖区申请学位属于五类,有可能申请到学位!但是,他们不让你申请;在龙岗区申请学位属于六类,完全没有可能得到学位!最后的结果是,深户无房儿童在深圳无法上学!
现在,深户无房儿童在深圳无法上学!深圳户口还有何用?办理租赁合同还有何用?单位给深户多交社保还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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