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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深圳论坛)罗湖区教育局太扯淡了,做事一点都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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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0 09:3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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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4040068-1-1.html
2021年入学,有房的业主到底今年4月30日前要不要登记入住?如果入住,到底是针对租户还是业主?福田教育局就做的很好,明确指出2021上学的,只有租户才要求4月30日前登记入住,业主没有要求。罗湖的差真的是全方位的,从教育局开始就很扯淡,发个通告还模凌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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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0 09:5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尽快回复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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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4 09:50 |只看该作者

        市民朋友您好:


        根据《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入学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规定,深圳市长期以来对入学“合法稳定工作,合法稳定居所”的要求,对于2021年的入学申请,区教育局提醒罗湖辖区居民在今年4月30日前到社区进行居住登记,以确定居民实际居住地址。


        “就近入学”是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也是义务教育入学的总原则。《深圳市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问答》也对此进行了重申:“儿童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时,原则上以实际居住地址(须居住满1年)申请学位”。因此,无论买房还是租房,实际居住都是就近入学的应有之义,而不是在学校附近购买房子后在其他地方居住。一则不符合就近入学的原则,二则也客观上造成孩子在路途上的时间过长。实践中还发现有业主将房屋出租,社区对租户进行了居住登记,造成信息比对时的不实。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即使是房屋业主也应当到实际居住地登记。


        互联网空间是社会空间的一部分,我们欢迎网民在网页上为职能部门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但请您也注意用语文明。罗湖是我们生活和工作的一片热土,我们热爱罗湖,希望在每个人的努力下让罗湖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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