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金地名郡园(又名:金地龙城中央二期)5栋23**户为我市某住房租赁企业对外出租的群租房,其中该户客厅和阳台被住房租赁企业加设隔断后改造为05卧对外出租用于居住,改变了原房屋设计用途,要求依法予以处理!
提示:此事曾多次反映过,未予解决。现相关证据材料、法律规范已全部准备完毕,如仍拒绝处理将提起复议乃至诉讼。从利于事件解决、节约司法资源等角度考虑,在提起复议前决定最后一次反映。联系电话:178****6938(电话后台马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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