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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业主停车费与物业纠纷 [打印本页]

作者: 顽强的清道夫    时间: 2025-5-23 14:08
标题: 关于业主停车费与物业纠纷

业主由于与物业产生纠纷,不愿意缴纳停车费,物业通过不抬杆限制业主出入,做法是否合理。

 

咨询律师物业属于违法行为 。

 

但是在民治街道,不管报警还是投诉到街道办,都认为物业有权利不抬杆。

 

有懂法律相关吗,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解决


作者: 老猫要装有文化    时间: 2025-5-23 15:47
如果是合法停车场就应该交费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5-5-23 15:59
物业强行阻拦业主车辆出行 不交小区车辆管理费 不抬杆放行 违法吗 -法行宝.

(, 下载次数: 146)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5-5-23 16:58
相关基层部门人员在群众纠纷调解过程中,应该切实站稳群众立场摈弃“私心杂念”、为群众“普法”(依法办事)赢取群众信任,而不是“拉偏架”、“忽悠”群众、损耗群众信任!

当人民群众的"和事佬”,不能不问是非、一味劝解双方而"和稀泥" ,因为这"稀泥"会"糊住"当事方"敞开心扉的大门";需要从心出发、换位思考、真诚沟通,打开心扉才能解开心结;构建和谐社会 需要更多 有同理心、“法律通”、能够平和解决争端的"和事佬”,这样社会(社区)矛盾化解就会真正做到“事了、心安、人和”。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5-5-24 13:56
首先引用此小区居民一句话:"投诉对普通老百姓有用,但是,对于地痞流氓没用。地痞流氓不跟你讲道理,满口谎话,经常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

此小区多年"乱象横生",如果简单把每个事件孤立看待,那只会是"管中窥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反而会"弄巧成拙"!


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民造福,才会"业辉煌"
以百姓心为心,以群众事为事,"共商共谋 —共建共管 —共享共惠", 才会"家温馨"






作者: 顽强的清道夫    时间: 2025-5-25 10:54
按照AI的说法,既然是违法的,为什么街道办工作人员,派出所都不按法律来呢。我们小区闹了3年都没解决,报警来了也是要扯皮好久,阿sir还说权利让物业抬杆。 想不明白
作者: 顽强的清道夫    时间: 2025-5-25 10:55
阿sir过来说没有权利让物业抬杆
作者: 莫要漠视民生    时间: 2025-5-26 16:12
 权为民所赋,必为民所用,用权为民要常思权力来自谁、在为谁干事。权力是干事创业的重要基础,干事是领导干部最基本、最起码的职责所在,是执政之要。作为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只能是为党和人民干事,而不是为个人谋利。倘若在权力来源和属性上出现认知偏差,不将心血和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为民服务、谋划发展上,反其道而行,最终必然为个人名利所累,为眼前得失所惑。用权为“民”不为“己”,能多做事即心安。老百姓在干部心中的分量有多重,干部在老百姓心中的分量就有多重。(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5-23  《方圆谈丨用权为民就得多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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