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莲塘街道办在2025年4月16日《 投诉罗湖区莲塘街道国威路与聚宝路交汇处长期明显违建!(二)》回复后 ,感到不理解、不认同:
1、建房子需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房违法,回复中没有看到违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即便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有效期,自领取之日起1年内需开工,可延期最长1年,共2年时间,如逾期且未延期则自动失效。
3、回复中说到2000年取得拓宽工程的有关手续,根据图片分析,估计是旁边左转聚宝路的透明电梯工程。百度地图显示2013年11月26日此处没有违建房子,2000年到2013年,中间相隔13年,退1万步说,假设原来有证,也早过有效期,之后没证建房就是违建。
烦请莲塘执法队依法履职
拆除违建
聚宝路163号 发表于 2025-5-23 10:32
理论上,对违建的发现处理,有物业公司、工作站、规土监察、城管、城管监督、街道办……等众多部门 ...
聚宝路163号 发表于 2025-5-23 10:32
理论上,对违建的发现处理,有物业公司、工作站、规土监察、城管、城管监督、街道办……等众多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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