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罗湖区翠竹街道贝丽北路,看到路口人行道进出口处,摆放花箱,在盲道上摆放花箱,人为制造盲道路障,挡住盲人通行,容易绊倒盲人,既违法又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或许摆放花箱的目的是为了不让电动车开进人行道,不让电动车开进人行道的方法很多。
于情、于理、于法不应在盲道上摆放花箱,人为制造盲道路障害人,请有关部门处理。